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贵州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严格保护耕地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根据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规定,近日,贵州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是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

  ▲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

  ▲五是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八是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

  ▲十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贵州强调,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日常监管执法机制,压实县乡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加强宣传引导,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及时处置土地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008/t20200826_62712784.html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