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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以下简称《“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方便各处室各单位贯彻落实《“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也为社公公众对文件解读有更全面的理解,现就《“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今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五网”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网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3月25日,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鹿心社书记指出“重大项目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就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采取前期工作预审形式提前介入,参与项目策划、共同论证、协调审批,尽快办理好项目申报所需手续,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办理,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智能水平”,陈武主席强调“重大项目投资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压舱石’,更是实现稳增长的‘定盘星’”“要千方百计抓好土地供给保障”。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促进我区经济企稳向好发展,我厅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全面征求了厅法规处、审批办、权益处、利用处、规划处、管制处、耕保处、修复处、矿权处、矿保处等各业务处室的意见,并对法规处、审批办、耕保处、规划处等处室提出的修改意见全部采纳。

  三、目标任务

  创新开展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加快推进规划调整、耕地占补、用地报批、矿权配置等相关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拉动我区经济增长。

  四、主要内容

  《“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下放用地审查审批权。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将自治区级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给设区市,赋予地方更多的用地审批自主权,切实减少项目用地审批环节,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第二部分是提高用地规划保障力度。积极创新重大项目规划用地保障,明确规划修改情形、简化论证程序、优化审查方式,切实加快推进项目规划修改(调整)工作,解决项目合规性问题,为重大项目提供规划用地空间保障。

  第三部分是提高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力度。通过修订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细则、调整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促进自治区、市两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鼓励和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投资或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系列措施,落实重大项目“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第四部分是优化土地供给。从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和土地供给来源两个方面,推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34条” “标准地” “点状供地”等系列供地政策举措,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拓展重大项目用地渠道,加快土地供给,降低项目用地成本。

  第五部分是优化矿产资源配置方式。推动优势资源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聚集配置,调整自治区、市、县三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将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等非金属矿产调整由市县出让,大力推进砂石等矿产资源供给。

  第六部分是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从实行厅领导分片联系制度、实行问题督办制度、建立调度会商机制、完善服务联络机制、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加强信息化监管、无偿提供测绘信息服务等7个方面改进和完善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机制,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实时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存在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问题。

  五、涉及范围

  该《“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适用于我区重大项目用地用矿要素保障工作。

  六、执行标准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发改重大〔2019〕1270 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20〕29 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项目建设全力稳投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38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37号)。

  七、注意事项

  重大项目落地在市县的,各市县要依据《“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用地用矿要素保障工作。

  八、关键词诠释

  重大项目:指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广西文化旅游产业重大项目。

  九、有利举措

  《“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有利于推进我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助推项目落地见效,推动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支撑我区经济增长起到龙头带动作用;有利于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十、新旧政策差异

  《“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属于新出台政策。

  十一、特色亮点

  (一)《“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赋予地方更大的用地审批自主权,推动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再提速。

  (二)《“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创新了规划用地保障方式、积极提高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力度,推动各地更好的解决项目合规性问题和落实 “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三)《“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优化了土地供给方式和来源,切实为重大项目落地拓宽空间。

  (四)《“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优化了矿产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加大砂石资源供给,调整自治区、市、县三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推动优势资源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聚集配置。

  (五)《“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积极创新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调研指导,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管理台账,及时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会商解决;改进和完善“重大项目监管系统”,实现对各类重点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征地、供地等环节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推动重大项目用地用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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