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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测绘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办〔2020〕168号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测绘单位:

  汛期来临,多发的自然灾害对测绘生产,特别是外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威胁。为加强汛期测绘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测绘生产中人员、设备和成果数据的安全,根据自治区主席陈武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办公室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做好我区防汛工作的通知》(桂防职办〔2020〕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汛期测绘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测绘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完善措施,加强教育培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测绘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要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火防爆、防雷击等自然灾害为重点,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测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是要开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要针对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测区开展深入细致的全面排查;野外作业时,要严格管控车辆、司乘人员、租住房屋、卫生饮食、用水用电和成果数据等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立即整改。

  四是要落实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对所发生的测绘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地逐级上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认真吸取教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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