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附件1)部署,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和范围

  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测绘、国土、海洋等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申报人”)。

  二、申报条件

  (一)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申报人应满足《评价标准条件》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等要求。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需提供2020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三、申报途径

  (一)填报方式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报送途径

  1.申报人申报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

  2.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

  3.自由职业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2020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纸质、电子申报材料需一并报送。

  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评审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该系统自动生成。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单位报送函(附件2),须单位签章,主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出具1个函件)。

  以下为申报人的个人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须与“职称管理系统”填报的一致,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2.破格申报的,须提供2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推荐信或推荐意见原件各1份、推荐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盖章原件2份(A3纸规格单面打印,填写说明见附件3)。

  4.《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盖章原件1份。(A4纸规格双面打印。在“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5.论文(著)鉴定材料。任现职以来,符合条件的论文、专著、著作(提供刊物原件)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不受理用稿通知等)。

  材料格式:为便于论文(著)鉴定,请相关申报人除按申报职称级别要求提交论(著)原件外,还须提交论文(著)复印件(务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并填好《论文(著)鉴定意见表、材料目录》(附件4)的申报专业(资格)、论文(著)题目、发表刊物名称、刊号和页码,附在论文(著)复印件上。一式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7.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如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请一并提供)。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1份(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9.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约3000字)原件1份。

  10.业绩、成果材料1份。申报人对照所申报的职称条件,提供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填报一致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项目等须如实注明申报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1份。

  12.若属于转专业申报评审的(即现职称非测绘、国土、海洋专业的),还需要提交岗位转换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上述第6~12项纸质材料现场受理后退还。

  (二)电子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均为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版文件,格式为:

  单位名称-单位报送函.PDF及.DOC(X)两种格式文件各一份一并提交(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1个文件)。

  专业-申报级别-姓名.PDF(个人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2~12项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扫描时注意像素设定,在保证扫描清晰的情况下,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0M)。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单位审核评价意见”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要求如下:

  (1)《(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2)申报人的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3)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并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职称办事人员(限1名)可实名申请加入QQ群(群号:347240305),关注职称申报评审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申报材料应经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注意事项

  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答辩要求

  申报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七、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其中,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评审收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八、评后公示、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三)2020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五楼政务窗口。

  联 系 人:江翠云、袁国铖 020-87018170

  2.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测绘国土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伍仙桥街28号7栋205。

  联 系 人:魏 瑄、欧盛华 020-87631755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

   2.单位报送函

   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写说明

   4.论文(著)鉴定意见表、材料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2: 单位报送函.doc

  附件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附4:论文(著)鉴定意见表、材料目录.doc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063302.html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