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粮护田,警钟长鸣!
近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边是中央和相关部委的接连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是在吉林考察时强调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后又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粮食安全始终要有危机意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疏堵结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一边是新闻媒体的接连曝光:耕地“非粮化”“非食物化”“非法挖土买土”“铲麦还林”等问题直指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顽疾。今天我们推出特别策划,刊登一组评论,再次呼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粮食安全”。
耕地保护之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
从“双循环”战略物资保障来看,大豆、菜籽油、猪肉等都依赖进口,国内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存在大量浪费现象。可见,无论是国内资源环境还是国际粮食市场条件,都足以唤起我们对粮食安全的危机意识,毫不放松地保护耕地,切实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角度强调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此,我们要从战略上看待粮食问题,保障粮食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要绷紧,坚守耕地红线一刻也不能松劲儿。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基于这一共识,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今年更是克服了新冠疫情、洪涝灾害等灾难夺取了夏粮丰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粮食供给可以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越是如此,越不能有丝毫放松和麻痹大意,而应该对我国长期以来的粮食供需“紧平衡”状态保持清醒。我国耕地数量就那么多,质量总体不佳,增产潜力受水土资源与生态压力所限已迫近“天花板”;而我国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依然强劲,较为频繁的自然灾害以及突发疫情对国际粮食市场的阻断,让我们进一步感受到了粮食供给之“紧”。
当前乃至在很长一段时期,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冲动依然对耕地数量构成威胁,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制约着粮食生产。可以说,总体上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已经对一些国家的粮食保障造成了一定冲击。我国作出“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应对之策,而粮食储备恰恰是关乎生存与安全的“循环”之本。从“双循环”战略物资保障来看,大豆、菜籽油、猪肉等都依赖进口,国内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存在大量浪费现象。可见,无论是国内资源环境还是国际粮食市场条件,都足以唤起我们对粮食安全的危机意识,毫不放松地保护耕地,切实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立足国内基本解决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是由我们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被古今中外实践所反复证明过的。历史上,发生了多少次大饥荒,教训之惨痛容不得重蹈覆辙。世界上真正强大的国家,都有足够强大的粮食生产能力,都有能力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美国是世界第一粮食出口国、农业最强国,俄罗斯、加拿大和欧盟的大国也是粮食强国。从这个角度来看,粮食问题的确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
尽管如此,依然有人抱有侥幸或麻痹心态,误认为“我占一点,不碍大局”,即便占了也还有“耕地占补平衡”的救命稻草,等疫情过后依然可以进口粮食。这类极其危险的想法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非食物化”愈演愈烈,出现不少打着民生工程、发展设施农业、脱贫攻坚、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景观建设等各种旗号乱占耕地的行为。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群体化蔓延。基于此,各地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八不准”,尤其要突出一个“严”字,没有讨价还价搞变通的余地。
也许有人说,耕地被占,不是还有“占补平衡”一说吗?对此,我们反复强调“占优补优”的数量质量双重平衡,然而也不乏一些“占优补劣”现象。对此,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一方面,耕地作为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旦被占用将不复存在,即便易地补充也无法复原之前的布局与状态;另一方面,我国宜耕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在一些地方已开发殆尽,再加上节省成本的利益驱动,就难怪出现耕地上山下滩等滥竽充数的怪事儿了。所以,从根本上来看,所谓耕地占补平衡应该是在具备补充耕地条件这一前提下的无奈之举,而最好的平衡就是不占。
还有少数人认为,保障粮食安全是产粮主产区的事,大不了疫情过后还可寄望于进口,“与我关系不大”。我们都懂得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保障粮食供给同样如此。任何地方,无论耕地多少,都要承担粮食生产责任;任何人,无论务农与否,都有保护耕地的义务。适当扩大进口和加快走出去步伐,都会受到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决不能将此误读为可以放松国内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犯下误国误民的历史性错误。
联合国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全球正面临50年以来最严重的粮食危机,尤其凸显耕地保护的重大现实意义。今年复杂而特殊的形势,再次告诫我们要时刻增强危机意识、战略意识和底线意识,真正把“藏粮于地”落到实处,坚决守住中华民族的“铁饭碗”。(毛志红)
遏制非法“卖土”须理顺管理执法机制
针对上述乱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执法层面,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多部门相互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及时处置违规违法行为
近日,经媒体曝光,河北文安个别村庄在利益驱动下无序采土并进行低价贩卖的情况引发公众热议。在暗访视频中,挖土机肆无忌惮地“昼伏夜出”,将耕地农田挖得满目疮痍,场面触目惊心。
这并非孤例,近些年类似事件时有报道。比如:安徽太和非法窑厂大肆毁地取土致上千亩农田被毁;江苏东海50多家砖厂毁地取土,蚕食土地5000多亩;河南通许县、杞县取土挖砂毁河堤,给当地行洪安全带来隐患;哈尔滨水投集团毁田取土致1200亩黑土地遭破坏;福建漳浦一公司十多年来在基本农田上非法挖砂,毁坏农田近千亩……以上种种,无一不是一些不法企业在暴利诱惑下大肆毁地取土、毁渠挖砂,肥了自己,却坑了农民。
毁田取土,其危害不言而喻:一方面,毁坏农田,令农民生计堪忧,也威胁我国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另一方面,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失衡。此外,因非法采土形成的“盆地”深坑也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这几年,媒体已报道过多起农村儿童因私采土坑崩塌致死或溺亡的事故。
为何非法取土如此难以遏制,土都卖到哪里了?当前,我国仍处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期,市场需土量旺盛,在个别地区,正规渠道获取的土,已不能满足一些建设方的“胃口”。于是就出现了一些所谓的“土贩子”,他们游走在城乡之间,通过非法获取土地资源、赚取中间差价牟利。而对于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村集体来说,又往往希望能够通过卖土获得一些集体收入。如此,买卖双方“一拍即合”,“土”就这样被大肆攫取贱卖掉了。
这种“卖土”求富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除了不法企业的利欲熏心,也暴露了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短视化倾向。同时,“卖土坑农”之风难刹的背后,也暴露出当下农村基层治理“谁都应管、谁都不管”的困境。
新《土地管理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但现实中,当地一位村民的无奈之语道出了实情,“想管也管不了”。如上述报道所述,管理土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拥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却说不归自己管,而在沟渠内取土又涉及水利部门批准……如此这般的互相推诿,结果就成了“放任”。
笔者认为,遏制农村“卖土坑农”之风,理顺管理执法机制是关键。针对上述乱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执法层面,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多部门相互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及时处置违规违法行为,以有效遏制“卖土坑农”之风。同时,也要进一步形成统筹规划和合理充分利用沙土的机制,回收利用可替代的建筑弃土等,实现科学开采,充分利用。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耕地变“盆地”,沟渠变深坑,非法取土卖土暴露出来的农村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须下足功夫尽快消除。(周超)
警惕“铲麦还林”背后的粮食安全意识淡薄
当地有关部门种种生硬、机械的工作姿态以及前期不作为、慢作为,再到后来的乱作为,暴露的是他们对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二者认识的狭隘和片面
近日,秋收在即,内蒙古呼伦贝尔2万多亩即将成熟的麦子、油菜却惨遭铲毁。舆论心疼之余,不禁发问:为何要在麦收的节骨眼儿上演这么一出?原来,麦子种在了退耕还林试点区域。当地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抓紧完成栽树任务。
听起来义正词严,细琢磨却漏洞百出。其实,试点任务早在今年年初就已下达,但补偿方案却迟迟没有明确。由于春天没有种树,退耕户4月就又种下了麦子,6月与林场签订退耕协议。这期间,麦子从萌芽到茁壮,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制止到位,直到上级督查发现了问题,才着急忙慌地“铲麦还林”。
退耕还林还草,可以有效修复并保护大兴安岭这一道东北地区重要天然生态屏障,上述耕地所处的地理位置,也的确属于应该退出的区域。然而,只管划地种树,不顾自然农时;只看上级任务,不见田中作物;粗暴推进试点,不讲方式方法……当地有关部门种种生硬、机械的工作姿态以及前期不作为、慢作为,再到后来的乱作为,暴露的是他们对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二者认识的狭隘和片面。如此这般的“退耕还林还草”,不仅会把好事办坏,也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初心背道而驰,其隐含的粮食安全意识淡薄更值得警惕。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当下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重视粮食安全,不仅要杜绝餐桌上的浪费,更要将珍惜粮食、保护耕地的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
作为保护水土环境、涵养绿色生态的重要举措,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与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找准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之间的平衡点。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曾因盲目追求还林速度和面积,选址不科学;选种没有因地制宜,导致宜耕地“被退”、“林粮争地”、农民自产口粮难以保障;退耕后农民毁林复耕以及不适宜树种导致地区缺水加剧等等。
退耕还林工作中,哪些耕地要退、怎么退、何时退,都应放在优化自然生态、确保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盘子里统筹考虑。如果一个地区本不适宜耕种,退耕不会对当地粮食生产造成重大影响,还能够显著优化区域自然生态,理应坚定推进;如果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很大、生态效果反倒不明显、农民也不愿意配合,就应好好斟酌、谨慎推进。同时,退耕还林也应注重与优质农田建设相结合,尤其是通过加大旱涝保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弥补退耕还林后农业用地减少带来的产粮能力降低等不足。退与还之间,不是非此即彼,而是息息相关。只有统筹安排好山水林田湖草,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才能真正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此次“铲麦还林”再次给我们提了醒:要警惕“铲麦”背后的粮食安全意识淡薄,要严防退耕还林陷入“种树的只管种树”的怪圈,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退耕还林还草,把工作做细做实做透,找准退与还之间的平衡点。(曹悦妮)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content-78a17eaf1a894fa4920b58c3f41d6e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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