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泾阳县张家山矿泉水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陕采矿出公示〔2020〕01号
受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7月6日对“陕西省泾阳县张家山矿泉水”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陕西省水务集团秦之泉饮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光远路16号新世纪1幢1单元21层12101-1号
二、成交时间:2020年7月6日
成交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陕西省泾阳县张家山矿泉水 | ||
地理位置 | 咸阳市泾阳县 | ||
矿种 | 矿泉水 | 面积 | 0.12km2 |
出让年限 | 10年 | 拟建生产规模 | 10万立方米/年 |
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范围 | 经度 纬度 3836500.6518 36552933.1730 3836500.6524 36553233.1726 3836100.6414 36553233.1695 3836100.6389 36552933.1696 标高:500.71至150米 |
四、采矿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格:345万元
缴纳时间:竞得人按照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和采矿权新立申请所需相关资料要求,到有审批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手续。
六、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20日
对本采矿权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处。如无异议,竞得人需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竞得人资格。采矿权新立审批相关要件清单可在陕西政务服务网(省级)查询并下载相关模板。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电话:029-88661316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207/49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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