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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镇市第二城市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北镇市第二城市服务中心、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华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进行了审查(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联系电话:024-62789239024-83988575(传真)

  电子邮箱:lnchspc@163.com

  附件:2020年7月第四批拟批准资质单位明细情况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