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自然资源部发布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的总体要求,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

    《通知》要求,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各省(区、市)审批批次用地时要明确具体项目,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同时,要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通知》明确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方式。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中,国家批准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地方批准农用地转用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行审批用地,预支计划指标,并在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及时报备。每个季度末,自然资源部根据各省(区、市)在备案系统报备情况,统一确认配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依法撤销或调整的,其计划指标自动失效。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上述计划指标配置,由各省(区、市)在农用地转用审批中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各省(区、市)处置存量土地情况,年终核定计划总量,各省(区、市)年度配置计划指标不得突破核定量。此外,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相关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需要确定。

    《通知》提出,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奖励、继续实施“增存挂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三方面激励政策。对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土地利用秩序良好的市县,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对完成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省份,在核算计划指标基础上再奖励10%;对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各省(区、市)须继续完成2020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17年底以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要达到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15%以上。任一项处置任务未完成的,下一年度核算计划指标时核减20%。同时,继续安排每个贫困县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脱贫攻坚,不得挪用。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可预支使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优先保障。仍不足的,年度内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清单,报部统一配置计划指标。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要求,提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等。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sy_143/xydt/202006/t20200608_2660536.html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