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农民朋友注意了,这些土地流转行为是违法,千万不要动歪心思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些年,农民都习惯进城务工,一来进城务工有较为稳定的收入,二来也能拓展一些见识。但是农村的土地也不能荒着,撂荒在农村是绝对不允许的,虽然每位农民自己分得的土地面积并不算多。在进城务工之前,农民都会选择将土地进行流转,在这些年里,流转土地成了很多农民不让土地撂荒的主要处理方式。但有的农民朋友却因为土地流转这事被抓了,这是什么原因啊,经过三农调研员的调查,原来是因为他土地流转行为不合法,违背了法律法规。给当时是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以下这些土地流转违法的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第一种情况,土地流转必须是自愿的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很多的方式,有的是村民通过一些经纪人流转出去,也有的是跟着村集体整体流转,但不管哪一点,都必须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之后才能流转,虽然土地归属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作为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无权阻碍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农民想将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任何人不能阻碍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农民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基于自愿原则,除以转让的方式流转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外,其他方式的流转,像是强迫或者阻碍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包方是无权干涉的。

  第二种情况,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我国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法律规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以必须保证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流转。

  第三种情况,不得干预土地流转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但在实际操作中,偶尔会发生机关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干预土地承包的情况。尤其是村集体人员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强迫承包双方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甚至还有侵占、贪污、挪用、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的,都是违法行为。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