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岳阳洞庭南路历史文化旧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出炉!附补偿标准!
2020年3月11日,洞庭南路历史文化旧区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沿湖地段)在征收范围内对《洞庭南路历史文化旧区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湖地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进行了公示、张贴、发放,经过30天的公示,被征收人积极、及时地将信息反馈到项目部。项目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讨论,做了部分修改和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被征收人要求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现行的征收政策进行补偿
回复意见: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征收补偿政策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关于重新测量房屋面积问题
房屋公共面积在办证时因各种原因未分摊到每户,公用过道、走廊都未计算到被征收人的面积上。
回复意见: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无异议的,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如用途发生改变,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认定。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均由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下同)提出申请,以现场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三、关于搬迁费、过渡费过低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搬迁费、过渡费过低。
回复意见:全市各征收改造项目均严格按照《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文件执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搬迁费、过渡费都是执行同一标准,因此本标准不能修改。
四、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问题
被征收人提出装饰装修的价值补偿如何确定,由什么部门进行价值评估。
回复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召开被征收人大会,选取评估公司对征收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装饰装修进行评估,补偿价值由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值报告为准。
五、货币补偿的标准问题
被征收人提出货币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回复意见:货币补偿我们将严格依照国务院590号令中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另外还有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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