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的请示》(泉政文〔2019〕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提出的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中涉及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的调整方案。

  二、调整范围

  以《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的“金井东部特殊利用区”中心坐标为参照,往西南方向1.4公里、东北方向7.0公里、东南—西北方向宽约0.7公里的海域范围,面积5.3平方公里。

  (一)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

  1.将上述5.3平方公里海域调整为泉州东部海域三类区(标识号FJ098M-C-Ⅱ),主导功能为纳污,执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相应调减原泉州东部海域二类区(标识号FJ098-B-Ⅰ)面积5.3平方公里,调整前面积1455.18平方公里,调整后面积1449.88平方公里,调整后主导功能等不变。(具体见附件1)

  (二)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调整方案

  1.将上述5.3平方公里海域调整为晋江金井东部港口与工业开发监督区(代码3.1-62),用于设置污水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深海排放口及混合区,环保管理要求为“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加强污水事故性排放风险防范”,执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相应调减原泉州东部外海渔业资源保护利用区(代码2.1-26)5.3平方公里,调整前面积4710.38平方公里,调整后面积4705.08平方公里,环保管理要求等不变。(具体见附件2)

  三、你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调整后的管理与保障要求,加快沿海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严格执行尾水一级A排放标准,进一步采取脱氮除磷等减排措施,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的建设质量和排污动态监管,落实污水事故性排放控制措施,加强排放口周边海域水质和生物多样性累积影响的跟踪监测与监控,切实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附件:1.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

   2.福建省海洋环境分级控制区规划图(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

   3.调整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与水质保护目标表

   4.调整后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分级控制区登记表

   5.拐点坐标一览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

附件2

福建省海洋环境分级控制区规划图(晋江金井东部局部海域)

附件3

调整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与水质保护目标表

附件4

调整后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分级控制区登记表

附件5

拐点坐标一览表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