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 〔 2020 〕 2 号 )精神,现将 《20 20 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 中 涉及我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省上要求,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由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 20 年 1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 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涉及

  我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坚持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

  1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迈出新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 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和企业开办时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发改委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 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 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让“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 大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 推动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工信局、 人社局、 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 深化政银企对接,用好金融服务云平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回归本源,加大力度培育上市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债券融资,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局、数政中心、人行三明中心支行、三明银保监分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创新发展“晋江经验” , 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 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三个一百”活动,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金融监管局、工商联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 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验田作用,实施高新区创新提升计划,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实施“三高”企业培育工程,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涌现更多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高标准建设省创新研究院、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国字号”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集中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奖项,推动重大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 . 办好第18届“6·18”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 支持企业拥有更多的标准制定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 突出“松绑”“放活”,赋予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健全以使用和效用为导向,以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称的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以参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国资委、教育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 . 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 、 “八闽英才”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产业精准引才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 . 积极增加优质教育和高端医疗资源有效供给,完善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教育局、卫健委、住建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 .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牵头,市 科技 局 、 人社局、人才办、工商联、 科协 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 . 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和技术攻关,增强产业链韧性。拓展提升现有主导产业,力争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产业产值均超万亿元。

  责任单位: 市 工信 局、发改委 牵头, 市 科技 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 . 在数字产业、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现代农业、时尚消费、康养文旅体育等领域,培育壮大新的主导产业,打造更多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工信 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民政局、卫健委、体育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 . 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优结构上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责任单位: 市 工信 局、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 .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一批国家A级物流企业,完善快递末端网络。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邮政管理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 .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新一轮技改专项行动,实施500项省重点技改项目,省技改投资基金扩大至200亿元,力争技改投资完成5000亿元。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 开展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依法有序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商务局 牵头, 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林业局、金融监管局、人行三明中心支行、三明银监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 .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增加值突破6000亿元。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发改委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 . 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总部经济,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贯通融合。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 牵头, 市工信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 深化数字福建建设,高标准办好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高起点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专项行动,加快5G商用步伐,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力争数字经济规模超2万亿元。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数政中心 牵头, 市工信局、通信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8.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力争建筑业产值突破1.3万亿元。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 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创新“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千万”计划,抓好一批总投资超百亿元重大投资项目,滚动推进千个重点项目,保持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超万亿元。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1565个、完成投资5000亿元。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0 . 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 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常态化民企投资项目对接机制,集中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工商联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2. 实施新一轮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综合交通网络、轨道交通、市政管网、5G、物流枢纽、冷链物流、海铁联运、港口集疏运等领域投资力度,推动全省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3. 全力创建交通强国先行区,加快打造中心城区至县城1小时交通圈,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突破5000公里。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4. 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7万亿元。

  责任单位: 市 发改委、商务 局 牵头, 市 工信 局 、文旅 局 、市场监管局 、供销社 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5. 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推进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

  责任单位: 市 商务 局、 发改委、 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工信 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6. 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

  责任单位: 市 商务 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 完善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机制, 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扩大农村物流覆盖面,打造更多农村电商亿元村。

  责任单位: 市 商务 局、 发改委 、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8 . 加快建设一批地标性商圈、高品位步行街、产业直播基地、夜间经济示范区,打响“商博会”“八闽美食嘉年华”“茶酒两红”等品牌。

  责任单位: 市 商务 局、发改委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 培育主题鲜明的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建设一批金牌旅游村、全域旅游小镇,打造特色邮轮航线,扩大“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发改委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坚持协调发展,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

  40. 发挥福州、厦门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闽东北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以实施200个区域协作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基础设施联通、产业配套协作、公共资源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牵头, 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1. 加快建设福平铁路、衢宁铁路、福厦客专、兴泉铁路、厦门地铁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沙埕湾跨海通道等在建项目,加快推进漳汕高铁、温武吉铁路、温福高铁等前期项目 ,实现天然气“县县通”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2. 统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区、做强县城、培育小镇,促进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联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3. 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台港澳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4. 发扬“滴水穿石”精神, 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5. 落实《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坚持同等优先、适当倾斜,支持老区苏区加快建设 铁路、高速公路、“四好农村路 ”,支持老区苏区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补齐民生短板、保护生态环境,支持老区苏区强化产业支撑、人才支撑和红色文化支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水利局、财政局、文旅局、人才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6. 开展千家社会组织“一对一”帮扶老区村行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各类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责任单位:市 农业农村局、发改委 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水利局、文旅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 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人才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9.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 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打造更多“福”字号优质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粮储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1. 完善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2. 实施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让更多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30分钟内上高速,进一步织密路网、提速增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3. 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全力支持驻闽部队改革落地和练兵备战,加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防动员体制和征兵工作改革。持续落实干部转业、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市 退役军人局、人防办、征兵办牵头,市公务员局、人社局、教育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4 . 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海洋船舶产业军民融合试验基地,办好“中国航天日”主场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绿色发展,确保生态美成为新福建的永续优势

  5 5. 全面总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效,持续推出更多创新举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委改革办 牵头, 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6 .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7.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牵头,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 大力弘扬长汀经验,推进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 深化生态云平台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数政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0. 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1. 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2. 认真整改落 实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3. 深化工业、机动车等污染源综合治理,完善臭氧污染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4. 深入践行木兰溪治水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行全省水系治理“一张图”,共抓闽江、九龙江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小流域“牛奶溪”,地级城市建成区消灭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住建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5. 实施饮用水安全“六个100%”工程,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6.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7. 优化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8. 全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 . 加快编制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强化“多规合一”,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0. 加大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力度,以设施配套、功能提升、环境美化、安全宜居为重点,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街区片区和老城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1. 加快改造老旧水电气和通信管线管网,新建改建城市供水管网1000公里、污水管网10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通信办、电力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2. 编制新一轮农村供水规划,新建改建农村供水管网6000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3. 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4. 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绿化美化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生态产品、绿色福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开放发展,力争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前头

  7 5. 实施海丝核心区建设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数字丝路、丝路投资、丝路贸易、人文海丝、生态海丝、海丝茶道等八大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数政中心、三明海关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6. 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两国双园。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 着力稳外贸, 积极引导和 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和新兴服务贸易,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税务局 、 三明海关 、 人行三明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 借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进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9. 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三明海关、人行三明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0. 着力稳外资,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力度,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中沙古雷乙烯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建设,加快集中集聚 优质生产要素。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1. 精耕细作第21届“9·8”投洽会,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精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2. 发挥闽籍侨亲、侨商优势,在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共建“一带一路”上有更大作为。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3. 认真落实、持续完善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4. 推进经贸合作畅通,促进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推动对台农业合作持续走前头,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牵头,三明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5. 贴近台胞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人才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6. 发挥各类闽台交流基地、台青就业创业基地等作用,支持台湾各类人才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扩大对台招生规模。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人社局、教育局牵头, 市人才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7. 办好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等活动,加强基层民众交流交往。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8. 办好“福建文化宝岛行”、林博会、文博会、旅博会等,促进心灵契合。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文旅局、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9. 围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11个方面53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0.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1. 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和防控协作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 金融监管局、 人行三明中心支行 、 三明 银 保 监 分 局、 市发改委、 财政 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2. 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坚持以收定支,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3. 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有效保障重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4. 落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8”政策,推动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5. 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6.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 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7.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国资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8. 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集体林权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局 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9.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0. 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坚持共享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10 1. 坚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 突 出老区苏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强化产业、就业等长效帮扶措施, 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 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 确保 贫困人口、贫困地区与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 。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局、民族宗教局、人社局 、教育局、住建局、医保局 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2.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分户造册、单列管理,强化帮扶、防止返贫。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3. 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4.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5. 加强东西部对口协作,深化闽宁扶贫协作,做好援疆援藏援甘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协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6. 今年投入415.5亿元,办好28件省委 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7. 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优先的就业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 , 力争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8. 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09. 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提质两个“三年行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0. 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改善薄弱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加快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水平,办好老年教育、特殊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1.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三明银保监分局牵头, 市财政局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2. 改进流浪乞 讨人员救助管理 ,有针对性地帮扶城乡无供养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3. 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 深入实施健康福建战略,积极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推进医疗“创双高”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4.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5.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6. 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7.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8. 推动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完善长效调控机制 , 盘活土地和房屋资源,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增公租房2.47万套、租赁住房1.3万套。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19. 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 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引领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 委 文明办 、市 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0. 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文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1. 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落实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六个一批”任务,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2. 推动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和“万里茶道”等文化遗产申遗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3. 支持三明、龙岩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支持福州船政文化城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4. 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深化拓展中国电影金鸡奖活动,繁荣影视创作,推动影视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工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5. 以承办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为契机,促进全民健身,发展老年体育,扩大体育消费,壮大体育产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6.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科普、档案、地方志等事业发展,提升新型智库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社科联、科协、档案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7. 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8. 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29.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有效防范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 。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 0.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安办牵头,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 1. 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2.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管理法,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粮储局、公安局 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3. 开展县域集成改革试点,着力提升县域治理效能, 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4.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5. 完成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 市 妇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6.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 市委文明办、 团市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7.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 38.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任单位: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39.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0. 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1. 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 “四下基层”“四个万家”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2.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3.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4.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5.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履行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6.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链上政务”工程,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和业务协同,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政中心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7. 坚持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发改委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8. 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49.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0. 完善行政立法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52. 坚持权责透明,完善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53. 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