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市区公交事业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列区、三元区 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提升市区公交事业质量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 20 年 1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提升市区公交事业质量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提升市区公交事业质量,满足市民公交出行新期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的工作部署,对标“满意在三明”要求,以创建市民满意的城市公交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先行、综合衔接、绿色低碳的原则,做好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运营管理,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公交出行更加便捷、更加安全、更加绿色。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公交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公交车保有量达500辆,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标台以上;建成公交场站18个,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公交车进场率60%以上;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35%;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36人/百万公里;建设公交运行数据系统、手机APP。
到2025年,实现公交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其中:公交车保有量达660辆,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5标台以上,基本实现车辆新能源化运营;公交场站满足公交线网运行需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在500米覆盖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优化,公交车进场率90%以上;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40%;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28人/百万公里;建成公交大数据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城市公交专项规划
1.编制公交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公交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优化线网结构、场站布局、换乘枢纽和重要交通节点设置,注重城市公交与铁路、民航、客运、共享出行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实现便捷换乘。突出公交服务 群众 便捷出行、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功能作用。(牵头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 梅列、三元区 人民 政府)
2.落实场站用地。 市区城市公交场站、专用设施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保障。城市公交专项规划中明确的公交场站设施功能、位置和用地规模等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在城市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为强制性内容明确公交场站设施功能、位置和用地规模,其用地边界纳入城市用地管理范畴严格管理。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场站用地的规划控制,对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用于公交场站建设。建立公交场站用地储备制度,通过提早征迁等措施做好公交场站用地储备。(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城管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 公司, 梅列、三元区 人民 政府)
3.强化规划执行。 将经批复实施的城市公交专项规划一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 实施 监督信息系统,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建立市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发改、城管、公交 公司 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公交专项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公交专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不应随意修改和变更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城管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配套公交场站建设。 以满足公交车调度、停放、保养、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和方便市民换乘的需要为依据,在城市新区、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社区、商业区、医院、学校和产业园区、文旅康养基地等建设中,以及新建铁路、公路及水路的城市客运场站、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应依据公交专项规划,将公交场站建设纳入土地出让配套要求,严格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原则,由项目业主负责配套建设公交场站。对城市建设涉及拆除的公交场站,坚持“拆一补一”和“谁征占、谁建设”原则,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交企业意见,并按照不低于公交场站原有规模,在相关重建过程中建设返还满足功能定位、服务水平更高的公交场站并及时移交公交企业运营。(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 梅列、三元区 人民 政府)
2.加快补齐公交场站短板。 重点加快建设覆盖中心城区、城市周边产业园区和乡镇的公交场站设施,其中2020年底前建成徐碧公交枢纽站和东乾路、碧湖公交首末站,抓紧三元东霞片区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力争建成使用,新改建公交停靠站15个,将有条件的简易式公交停靠站改造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2025年前建成东霞、荆东、生态新城等公交枢纽站、富兴堡公交停车保养场和列西、九中、小蕉等公交首末站,新改建公交停靠站75个以上。在改建城市道路中,有条件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单位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新建城市道路中,应预设与公交相配套的供电、通信等管道设施。同时,抓好城市周边乡镇、村的公交场站和停靠点的建设,让公交更好地服务于乡村群众。(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市 交发集团、城发集团、公交公司 , 梅列、三元区 人民 政府)
3.加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 着力解决公交场站建设资金短缺、停车面积不足、配套设施缺乏等问题,积极采用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利用模式,依托公交场站平台,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同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交场站功能,使原有单一的交通枢纽变为集交通集散、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场站, 优 化公交场站设施用地。(牵头部门: 市 交发集团;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 ,市 公交公司 , 梅列、三元区 人民 政府)
4.打造绿色智能出行体系。 用好国家和省上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政策,新增、更新公交车全面采用新能源车型,基本实现新能源化运行。依托公交场站配套建设新能源设施,完善充电、加气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 和 “互联网+公交”,建设公交运行大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 实现 精准调度;推进公交驾驶行为监控系统安装,提升公交运营调度和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公交实时查询、掌上公交应用和支付系统,增加交通一卡通充值圈存点和微信支付等,方便群众查询和支付。(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市 委 网信办 ,市 工信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三)破解高峰公交拥堵
公安交警、教育、文明办、交通、公交 公司 等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保障高峰期城市公交车运行效率。在市区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优先(专用)车道 , 并设置优化公交专用信号设施;加强车道管理,逐步建立公交优先(专用)车道监控系统。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占用公交站点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 在高峰期加大对市区新市北路的学校周边容易发生拥堵区域的警力配备,强化交通秩序管控并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要清理公交停靠站 区域 的占道停车泊位,保障公交车正常进出站点;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尽力避开高峰期上学、放学,安排教师引导学生文明候车乘车;交通部门要研究高峰期公交调控等措施; 文明办要 倡导老年人等群体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开高峰期 ; 公交企业要加强高峰期公交调度管理,科学调配运力,强化对公交驾驶员和站调员的教育与管理,提升高峰期公交运行保障能力和效率。 〔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 ; 责任部门: 市委文明办,市 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市 公交公司 〕
(四)优化公交线网布局
按照“能通则通”原则,着力解决好市区现有公交线路“东密西疏、北密南疏”问题,公交线路优先向覆盖面不足或市民集聚度高的区域配置,提升公交覆盖面和通达率。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公众出行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在实现中心城区线网保障和优化的基础上,将公交线路延伸至城市周边的产业园区、文旅康养基地、村镇。探索开通市区快速小循环特色公交线路,满足市民差异化出行需求。 〔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 住建局、 城管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
(五)提升公交服务品质
1.推进公交服务标准化建设。 制定我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建立城市公交标准化服务体系。交通部门要加强公交服务质量信用考核,通过动态监管、听取市民意见、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规范服务、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着力打造文明、有序、安全、优质的公交运营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市 交发集团、公交 公司 )
2.打造公交服务品牌。 弘扬公交行业劳模精神,发挥城市文明窗口作用,为“满意在三明”品牌增光添彩。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星级驾驶员”、“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打造让市民满意服务;开展以优良设施、优质服务、优雅用语、优爱公众、优秀员工为主要内容的“情满公交”活动,培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公交企业文化。(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委文明办 ,市 总工会 、团市委,市 交通运输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六)提升公交企业管理水平
1.加强公交精细化管理。 公交企业要借鉴三钢经验,全面加强“优质服务、高效便民”的软环境建设,全面推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建立《公交员工标准化操作手册》《公交职工奖惩办法》等管理机制;建设城市公交综合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员工岗位在线、实时、量化考核,将员工绩效与收入 相挂钩 ,促进规范服务意识提升。(牵头部门:市交发集团 ; 责任部门: 市 公交公司)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把公交驾驶员考核录用关,按规定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完善应对安全事故、暴恐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公交驾驶员应 对 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建设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出现违规的驾驶员实行重点跟踪管理,对不适岗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 予以转岗或解聘。(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3.完善企业职工薪酬制度。 健全公交职工薪酬保障体系,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分配、绩效取酬”的薪酬制度,推动公交职工薪酬合理增长。结合“星级驾驶员”、“金牌员工”等评比考核,完善薪酬二级绩效考核,对服务态度好、驾驶安全、信用良好的职工,在待遇上给予倾斜。(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七)支持公交企业做大做强
推进公交企业由全民所有制向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体制转变,借助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契机,盘活企业资产,支持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公交场站、充电桩、加气站等资源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拓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洗车、加油、加气、充电等业务。同时,将政府优质公共经营资源优先向公交企业配置,支持企业多元化经营,增强企业造血能力,促进企业增收创效。(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市 交发集团、公交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 政府 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工信、公安(交警)、财政、教育、住建、城管、交发集团、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市区公交事业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 局 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 市自然资源局、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 市级财政继续设立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安排 3000万,其中:市级土地出让金安排125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资金安排250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安排500万元,梅列区安排550万元,三元区安排45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城市公交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同时,将公交场站建设纳入城市市政建设,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
(三)强化政策扶持。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 公交事业 优先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和 用地;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交通优质资源优先保障公交发展;发改、住建部门支持公交项目审批,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城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新建、改建路段公交停靠点的设置与建设;工信部门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及新能源设施的建设;公安交警保障公交优先路权; 供电 部门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电价优惠及公交设施的用电优先需求; 梅列、三元区人民 政府要在公交用地征迁、资金保障、公交运行秩序和维护良好的运行环境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召集发改、财政、公安(交警)、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国资、城管、交发集团、公交 公司 等部门 ,以及 梅列、三元 区人民 政府为成员的城市公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市区城市公交发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保障市区公交事业质量提升。
(五)加强公交质量评价。 由提升三明市区公交事业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城市公交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评价办法,将本《实施意见》的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实行每半年定期评价一次,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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