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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宁德市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月 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深化治理 “ 餐桌污染 ” 工作七条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健康,对标我省先进设区市治理 “ 餐桌污染 ” 建设 “ 食品放心工程 ” 工作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全市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就做好我市 “ 餐桌污染 ” 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全市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 按照 的原则,梳理调整前三批小作坊产品目录,在 月底前完成全市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的适用范围、生产工艺、产品标准、风险等级和检验项目的论证,组织专家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我市新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原有要求与新目录不一致的,以新目录为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统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基本规范要求。 制定《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基本条件》,对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参考的小作坊产品,以行业协会为载体,分门别类制定相关产品的团体标准。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每家小作坊食品按品种实施抽检监测,每年抽检 2 批次,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三、统一规范小作坊食品标签标识包装标准要求。 制定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标签标识和包装要求,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市小作坊食品实行包装销售,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和使用无食品标识的小作坊食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整规并举促进小作坊质量提升。 按照 “ 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 ” 的要求,通过发证检验费用由所在地财政出资方式,促使小作坊改进卫生条件、安装监控视频等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好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达不到核准条件的小作坊和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外的 “ 黑作坊 ” 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展小作坊加工联盟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划出一块区域开设小作坊生产加工集中区,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作坊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配合)

  六、对 “ 一老一小 ” 机构实行建档管理。 本着纳入监管视野、保障食品安全的原则,坚持办管分离,对尚未取得主体资质的敬(养)老机构、民办幼儿园( “ 一老一小 ” 机构)的食品安全,分别按照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的标准要求,实行建档管理。由无证民办幼儿园和敬(养)老机构的开办者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档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或民政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出具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对食品安全条件良好或经整改符合要求的,实行建档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具体管理流程由市市场监管局商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另行制定。卫健部门做好实施建档管理的敬(养)老机构、民办幼儿园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引入食品安全责任险。 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投保费用,自行确定承保公司,以县为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通过参投食品安全险,利用保险机制化解和分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参保人权益。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覆盖面,提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精准指导,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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