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 | 科学规划 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满足塔城地区百姓的日常需求,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安全问题,地区自然资源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完善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
一是健全新建居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配建规划要求。对新建住宅项目,在满足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按照非机动车总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并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二是简化既有居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在既有居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将按照设备管理,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新增停放场所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就能按照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合理安排,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三是优化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结合实际停车需求,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在不突破街区层面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无须修改详细规划,原则上无须办理规划审批。如需调整规划,优化程序简易办理。
截至目前,全地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纳入项目配套的居住项目11个,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纳入项目配套的居住项目审批住宅套数5254套,在居住项目中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数量1921个,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dzdt/202409/65c909ff11a84d3f9e6f70d11d31604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