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647号建议的答复
高剑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尾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点支持汕尾海丰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017年至2023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0多亿元,支持建设300多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园区引领农业现代化的良好格局。一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产业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农村电商、康养体验、农事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截至2023年,产业园平均产值80多亿元,已累计建成近80多个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园。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产业园与科研院校建立协作机制,合作建立产业研究院等各类科研平台1800多个,加快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瓶颈。引导科技创新联盟、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园设立中试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三是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快应用绿色技术,打造绿色产业链,探索绿色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产业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0%,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多年保持下降趋势,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过10000个。四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的建园宗旨,普遍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流通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以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要素集聚,整体提升产业园建设水平。关于您提出的重点支持汕尾海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我部将积极予以关注。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4.4亿元,支持广东省建设江门市新会区、徐闻县、新兴县等2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海丰县可加强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沟通对接,按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支持海陆丰革命老区农田水利建设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是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坚持将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输配水渠(管)道、泵站等排水设施。2019—2023年,我部累计支持广东省建成高标准农田805万亩,2024年已安排三批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万亩,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二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不断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2019—2023年,我部累计支持广东省统筹建成高效节水灌溉43万亩,2024年已统筹安排高效节水灌溉任务4万亩。三是支持灌区现代化建设和改造。2023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2亿元,支持广东省开展中型灌区现代化节水改造,着力提升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海陆丰革命老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广东省可利用相关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支持汕尾完善灌区相关配套水利基础设施,提升灌区节水能力,提高粮食产能。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加快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支持汕尾地区粮食主产区建设区域性粮食社会化服务中心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扶持力度,整合服务资源,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各类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二是促进行业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服务标准、服务合同等行业管理规范性制度。三是强化试点带动。深入推进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指导试点单位聚焦服务模式创新、服务领域扩展、技术集成应用等试点任务,探索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方法路径。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四是遴选典型案例。聚焦稳粮扩油、拓展服务领域、构建服务体系等方面,分五批遴选推介了172个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通过印发简报、片区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条主线,以服务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和小农户为重点,以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抓手,推动多元服务主体共同发展,着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关于您提出的支持汕尾地区粮食生产区建设区域性粮食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建议,我部将指导汕尾地区盘活存量设施、装备、人才及各类主体,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010-59191481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407/t20240711_6458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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