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5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财政部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发展。2021—2023年,安排六安市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大别山黄牛种质资源保护等项目。此外,2023年,通过增发国债资金安排六安市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二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23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调整6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聚焦支持粮油生产、耕地建设等重点任务,进一步从中央层面加大源头整合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三是创新金融支农政策。202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银发〔2023〕97号),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提升融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执行5%的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达标的机构给予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率0.25个百分点,有效提高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入能力。四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在生产经营方面,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引导带动方面,支持建设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带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三农”发展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强化对革命老区倾斜支持,不断提升革命老区内生发展动力。
二、关于建立“愿意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引入使用机制
一是加大本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设置了现代农艺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相关专业,扩大涉农领域专业布点。同时,依托农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支持建设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9家;每年支持各地各部门举办农林畜牧相关主题高级研修项目20余期。此外,通过减免报考涉农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等减轻学生负担。二是完善人才下乡激励机制。教育部多措并举支持教师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累计已招募2.6万余名银龄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补充优秀师资;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缓解教育人才短缺现状;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帮助当地提升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招聘倾斜政策,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对引进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在乡镇事业单位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高级职位;指导各地落实乡镇工作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高定薪级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激发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涉农专业建设,鼓励引导更多教师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三、关于建立“总量控制、统筹规划、集约高效”的土地供给机制
一是在占补平衡前提下适当调整一般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逐步推进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指导各省份通过比例控制、规模上限两个指标对不同类型辅助(附属、配套)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进行确定。二是指导基层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年,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央农办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明确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确保县域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预留部分规模作为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三是支持革命老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已基本明确下一阶段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以县级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有序开展。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持续强化对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优化空间布局,加强规划引领,更加有效满足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居住、乡村建设等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407/t20240709_6458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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