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北海市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区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力争全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三农”应有贡献。
2024年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一是全力抓好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着重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统筹推进以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的乡村振兴,重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力夺取粮食丰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96万吨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推动下达粮食生产任务至各设区市,落实到田块和季节,着力稳水稻、稳玉米、稳大豆,支持恢复并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45万亩以上。统筹要素提单产。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这一头号工程,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水稻增密增穗、水稻玉米高产攻关三大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强化项目引领,推动玉米、大豆和油菜等7个国家级整建制推进县单产提升,在85个县(市、区)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在52个县(市、区)创建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实施水稻玉米“一喷多促”和统防统治125万亩以上。强化扶持稳收益。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和双季稻补贴等政策。继续落实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涉粮补贴和项目资金。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农资储备调剂。
(二)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落实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确保大豆面积稳定在165.6万亩以上,油料播种面积424.3万亩以上。多措并施稳大豆。推进靖西市、都安县整建制大豆单产提升。用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优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布局,落实20万亩带状复合种植目标任务,探索发展其他间套种大豆模式。多油并举扩油料。支持利用冬闲田增加收籽油菜面积,大力推广“稻稻油”“稻油”轮作模式。实施油菜单产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南丹县整建制收籽油菜单产提升。在桂中、桂南等地区轮作倒茬扩种花生,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
(三)全面提升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着力稳生猪、增牛羊、兴奶业、强家禽,确保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83.23万吨、力争增长3.6%。稳定生猪产能。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落实好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210万头左右。扩大牛羊生产。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优化支持政策,逐步扩大基础母牛存栏规模、发展肉羊规模圈养。扎实推进粮改饲,推进高产稳产饲草料基地建设和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打造水牛奶特色产业。抓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加快引进优质奶水牛种质资源,开展“广西水牛奶”地理标志认证,建设一批水牛乳鲜奶吧,力争牛奶产量增速达4.2%。做大做强家禽产业。推动三黄鸡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发展禽蛋生产,力争禽蛋产量增速达9.2%。加强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广西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水产养殖空间,加快建设海洋牧场,打造“蓝色粮仓”,力争全年水产品总产量达390.56万吨、增长3.6%。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一批水产养殖(育苗)尾水集中处理试点项目,力争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4个。积极发展贝类养殖。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实施深远海养殖装备提升示范推广工程,发展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等。重启大水面生态渔业,实施大水面增殖渔业试点项目,支持发展以不投饵滤食性、刮食性品种为主的增殖渔业。充分挖掘宜渔稻田发展潜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推广工程。抓好北海市、防城港市渔港经济区建设,积极申报钦州市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打造北部湾沿海渔港群,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五)统筹抓好其他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蔬菜产业稳步增长。围绕蔬菜单产、品质双提升,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建设一批设施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打造冬春设施蔬菜、高山反季节设施蔬菜、城市郊区设施蔬菜及供粤港澳大湾区设施蔬菜产区,提升“南菜北运”“西菜东运”保障能力。力争全年蔬菜(含食用菌)产量达4646万吨、增长5.0%。持续打造全国知名“果盘子”。优化果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批高效高质高产设施水果项目,抓好柑橘黄龙病等防控,试验推广早熟或晚熟优质品种,完善采后商品化处理等环节,持续打造柑橘、火龙果等水果聚集区和“南果北销”优供基地,力争全年园林水果产量增长9.0%。推动桑蚕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河池、百色等地持续推进中低产桑园改造,稳定桑园面积,推广“桂蚕8号”等高产多抗优良新品种,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省力机具,加快发展工厂化养殖,积极推进蚕桑茧丝绸全产业链发展,力争蚕茧产量达48.45万吨、增长5.0%。加快发展茶产业。聚焦六堡茶、茉莉花茶,抓好标准化茶园建设,提升改造茶叶初制加工厂,扎实做好32个茶叶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自治区级六堡茶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为国家级产业集群,力争茶产量达13.2万吨、增长10.0%左右。大力推进中药材种植。建设和提升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建立健全主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力争中药材产量达99.15万吨、增长16.8%。推进蜂业质量提升。支持蜂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广成熟蜂蜜生产技术和蜜蜂授粉技术。
(六)提升设施农业水平。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农业生产基础建设提升行动,制定广西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做好重点项目储备,确保全年设施农业总产值2800亿元以上。推进设施种植升级。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设施大棚、工厂化生产车间、水肥一体化设备建设和果树设施栽培。加快推进水稻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蔬菜育苗中心。提升设施养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支持新(扩)建一批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创建10个国家级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0个自治区级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支持小蚕设施化共育、大蚕工厂化饲养设施发展。发展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拱棚小池塘养殖等,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应用基地等,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
(七)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抗灾。科学防范气象灾害。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台风、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储备,落实防灾减灾、稳定增产等关键措施。加强病虫和疫病防控。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病虫监测网络建设,统筹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推广兽医社会化服务,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全面推进动物防疫检疫信息化监管,做好中南区无纸化动物检疫A证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等。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做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验监控。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推进西南边境地区(广西)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和阻截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农业防灾减灾队伍建设。组织各地组建常态化农机防灾救灾应急作业队,加强防灾救灾农机储备。积极做好灾后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等损失统计评估研判和应对工作。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八)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优化动态监测。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深化拓展“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开展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加强政策宣传,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稳定消除风险。优化拓展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加强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筛查预警,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时效。创新探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帮扶措施。推动部门落实责任,配合开展寒、暑假集中劝返专项行动等,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推动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保持动态清零,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2月底前全部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月底前落实参保资助,强化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随访服务。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全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推动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调整优化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机制。
(九)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分类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提升行动,常态化推进帮扶产业项目排查整治,严控新上帮扶产业项目风险,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对市场前景广、链条较完备的,支持其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推进产销精准衔接,创响区域公用品牌,促进集聚融合发展。升级一批。对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的,支持其加快延链补链,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田头保鲜、冷链物流、加工转化等短板,促进加工增值和顺畅销售。盘活一批。对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发展停滞的,探索新型经营模式,推动采取租金减免、就业奖补、金融信贷等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促进资产盘活、良性发展。调整一批。对发展难以为继的,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及时调整更新,规划发展新产业。开展帮扶产业及项目资产运行监测,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状况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强化村级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使用。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坚持数量质量两手抓,数量上保存量、拓增量,质量上抓培训、建品牌,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268.21万人以上。拓宽外出就业渠道。推动深化粤桂劳务协作,鼓励各地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常态化开展区内外“点对点”送工服务,落实好与湖南等12个省签署的省际劳务协作框架协议。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认定一批自治区级乡村工匠和乡村工匠名师,支持乡村工匠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推动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运行监测,探索“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联合体+就业帮扶车间”等模式,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带动能力,引导具备产业升级条件的帮扶车间发展为乡村就业工厂、中小企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科学设定岗位数量和类别,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乡村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跟踪帮扶措施,帮助其二次务工就业。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做到应补尽补。推动落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税费减免等政策。
(十一)深化区域协作帮扶。加强重点区域帮扶。指导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参照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的县(市、区),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有针对性地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持续抓好南宁市等9个设区市结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探索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现有扶持政策。抓好革命老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帮扶工作。加强对口协作帮扶。持续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深入实施携手促振兴行动。完善粤桂协作项目库,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抓好产业协作,持续提升现有粤桂协作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与广东共建一批“一县一园”。抓好劳务协作,重点引入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一县一企+微工厂”和粤桂高质量职教就业联盟作用。抓好消费协作,打造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供深农产品示范基地、“深圳农场”,推进“圳品”评价。抓好人才协作,重点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实施“银龄行动”和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化定点帮扶工作,调整优化结对关系。抓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申报和建设。加强社会力量帮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加强驻村干部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十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优先把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大建设力度。提高高标准农田投入水平和建设标准,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多元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广“高标准农田+”投贷联动的投融资模式。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90万亩增发国债项目建设。打造北海市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试点,探索生态农田建设新模式。推进甘蔗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常态化开展工程设施质量抽测。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建设管护。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优化完善广西智慧农田综合管理系统平台。
(十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地力。推动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集成推广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推动土壤改良培肥示范。开展退化耕地治理,稳步推进金城江区酸化耕地治理国家重点县项目,实施酸化耕地治理面积8万亩以上。保护耕地资源。落实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无人耕种的耕地。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重点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持续推进698个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全区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成果编制工作。开展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和土壤盐碱化专题调查。
(十四)系统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应用导向,统筹推进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重点抓好区域性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推动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自主创新。大力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种质创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耕地地力提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等领域,持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尖锋”专项实施,实施一批农业核心攻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抓好22个广西创新团队建设。提升创新条件。调整优化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推动建设区域引领性种业科技创新中心。争创一批创新型国家农业阵型企业。加快推广应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强化农技推广体系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贯通合作,推广农业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全区农业科技特派员持续开展科技服务。持续建设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打造农业科技强县样板。稳步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
(十五)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实施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落实濒危畜禽遗传资源抢救性保护任务,持续支持种质资源库(场、圃)建设。推进育种创新攻关。扎实推进甘蔗、芒果、桑蚕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广西水稻、玉米、蔬菜等7类农作物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新审定的水稻品种优质稻占75%以上,培育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1个以上。加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广西南繁育种基地提档升级,抓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博白县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企业创建国家级制种大县、畜禽核心育种场。扶优扶强种业企业。推动优势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对接,组织筹办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看禾选种”大会等活动。优化种业市场环境。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种业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品种试验审定管理,落实好国家级、自治区级种子储备制度。
(十六)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快重要作物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推动糖料蔗机收取得突破。推动先进农机创制。积极争取创建全国甘蔗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整建制推进试点县以及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组建“政产学研用”科技创新联盟,推动建设农机装备研产推用贯通应用基地。推广适用农机。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专项推进行动。建设34个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22个丘陵山区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持续加强“分步式”机具装备试验示范。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提升农机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一批星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水稻等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争创一批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机收减损。
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动农业发展绿色转型
(十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坚持并完善休禁渔期制度。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动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增殖放流科学规范管理,承办好中越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和全国“放鱼日”广西同步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稳妥推进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严格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审批,持续开展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严格涉渔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涉渔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全面完成广西渔业资源调查,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加大力度深入实施中华白海豚等旗舰物种保护行动计划。
(十八)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建设“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进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动农药减量化,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持续做好肥料农药监督管理。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户建设和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开展地膜联合监管“百日攻坚”行动,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促进地膜科学使用处置,常态化开展农田地膜离田监测。
(十九)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落实国家生态循环农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推广绿色技术促进小循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品种机具,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粮畜菌果等生态种养。推进种养结合促进中循环。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大循环。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力争全区有效期内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达1700个。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创建1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覆盖全链条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品质分级体系,高标准创建4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其他合格率偏低品种监管,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检测,推广应用新型快速检测技术,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覆盖范围。培育“桂字号”农业品牌。完善“桂字号”农业品牌管理制度,创建10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做强广西六堡茶、百色芒果等农业品牌。加大“桂字号”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持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五、全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做好规划编制。加快编制广西农业产业整体布局规划和小流域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支持各地以县为单位差异化用好乡土资源,开发具有广西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引导乡村产业顺应市场、按需生产、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做精特色产业。做强做优粮油糖、蔬菜、水果、蚕桑、茶叶、中药材、畜牧业、渔业、奶业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发掘培育刺绣工、雕刻工、剪纸工等乡村能工巧匠,促进传统工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发展一批特色粮油糖、水果、畜禽、水产品、乡土产业等村镇。
(二十二)提升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精选分级、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逐步补上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短板。引导加工企业开发多元加工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稻米油、胚芽油和蛋白饲料等产品。引导各地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争创一批国家全产业链重点链典型县。科学发展“桂味”预制菜。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水果、蔬菜、水产、畜禽产业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打造国家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推进交易服务、仓储物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设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
(二十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融合载体。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全年新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60个以上。培育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640家以上,引导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持续建设好钦州市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继续争创一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促进农文旅融合。实施休闲农业提升行动,争创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开发差异化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
(二十四)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深入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提高生产经营净收入比重。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新建一批联农带农益农产业项目,鼓励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等家庭经营项目。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巩固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零工市场等就业载体,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园区,在平陆运河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引导企业重心下沉县域,把原料基地建在村、产品加工留在乡镇。推动深化区内区外劳务协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水平。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联动增长机制和惠农政策落地调度督办机制。加强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实施惠农资金直达资金专户管理、资金兑付使用进度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长效机制,确保各类涉农补贴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挖掘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盘活利用乡村资源资产,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机制,稳住农民土地租金收益,鼓励集体经济分红促增收。加强低收入组脱贫人口增收帮扶,有效化解收入不增反降问题;规范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强化监测分析,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数据真实准确、群众认可。
六、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五)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全区“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自主改厕,推行“农户自建、政府奖补”改厕模式。持续压紧质量责任,常态化摸排问题并督促整改。推进具备条件的村(屯)厕所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一并管护。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健全常态化清洁制度,开展村庄清洁专项提升行动。申报创建一批全国美丽宜居村庄。
(二十六)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任务统筹。编制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实行自治区、市、县年度任务清单滚动管理,规划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合理安排建设优先序。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探索建立广西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工作推进考评机制和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引导农民开展村庄微改造、小改进、精提升,稳步提升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协调推进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医疗、防疫、养老托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向国有农场延伸。抓好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农村沼气自愿减排(CCER)项目试点建设、低碳示范村试点项目储备。开展农村公共服务重要领域监测评价,积极推荐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深入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推进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个试点县与高校结对。
(二十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新推广有效治理办法。扩大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覆盖面,丰富拓展“红格善治”工程、“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一批清廉乡村。加强乡村治理队伍建设,对村“两委”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开展分类培训,将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争创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与清廉乡村建设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村(屯)建设红白喜事服务中心,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便利条件。引导各地在村规民约中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开展第五批全国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
(二十八)推进乡村文化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推出一批“三农”领域优秀文化作品,征集一批乡村振兴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突出农耕农趣农味的节日特色活动。坚持农民唱主角,鼓励支持基层和农民群众自主举办广西万村篮球赛、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全区“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积极搭建农村文化展示平台,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乡村文化资源摸底调查,组织开展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推荐工作、第一批广西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挖掘评审工作。实施“农遗良品”培育计划。
七、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二十九)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土地延包试点。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区)试点,在19个县(市、区)实施整县试点、15个县(市、区)实施整乡镇试点,推广应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试点符合延包条件的农户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制度,规范引导资本有序下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完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配套措施。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指导鹿寨县、覃塘区、北流市4月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任务,8月前完成宅基地专项整治试点阶段性任务,总结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稳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模式。
(三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组建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品牌联合社,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观察点跟踪指导和经验推广。以县域为单位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周期提供服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推广订单合作式、全程式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拓展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初加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鼓励有基础的县(市、区)、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农垦辐射带动能力。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开展全产业链服务。开展农垦土地管理与利用情况监测,完善农垦土地管理利用方式。支持广西农垦集团打造现代一流食品企业。
(三十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监管,重点做好帮扶项目资产的核实与监管。抓好集体资产权属归位、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设、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和有偿退出、有偿转让等全国试点工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严控经营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债务,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服务。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区)试点,推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进场公开规范交易,做好梧州市整市、鹿寨县整县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线上公开交易。
(三十二)推动高水平农业开放合作。深化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交流,并逐步向RCEP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拓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的农业先行样板,争创崇左市国家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搭建农业开放合作平台。开展第四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推荐工作,培育提升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桂台农产品示范基地。实施一批农业开放合作项目,推动“两区两站”建设提质升级。开展农业对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共建中国—柬埔寨“鱼米走廊”。加强国际减贫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广西援柬埔寨、老挝减贫示范合作项目,积极申请承接东亚减贫示范合作二期(老挝)项目。推动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减贫交流活动。扎实推进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广西减贫、绿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系列项目。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链招商。举办全区百场招商推介活动,引进一批农业强优企业落地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实施好农业利用外资系列项目。
八、强化支持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十三)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协调。健全推进机制。落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及乡村建设工作指引,细化工作方案,及时跟踪调度。按要求抓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优化职能整合,以“三抓三落”的工作方法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落实。强化考核督查。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日常监测评估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开展督查暗访,推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开展示范创建。积极争创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一批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探索不同区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实践路径。
(三十四)健全农业农村多元投资渠道。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研究和投融资形势研判,谋划储备一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争取财政支持。推动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农规模,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强化绩效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规模。持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推动“桂惠贷”投向“三农贷”超100亿元。积极争取承担实施现代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全区农担服务效能。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农产业贷工作。持续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推广“信用+金融”模式,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扩大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鼓励发展渔业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推动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落实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作用,利用好农投公司等平台,有序扩大农业农村投资。
(三十五)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引智”计划。巩固院士冬令营、校区合作成果,举办向海图强—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院士专家广西行活动,新建一批“院士工作服务站”“科技小院”“教授工作站”等人才创新“飞地”。组织举办“乡村振兴 桂在有你”紧缺人才专项引进活动,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博士人才。实施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专项计划。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英才实施一批重点课题攻关项目。组织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工作。推动扩大“公费农科生”实施范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提升行动。创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千雁万群”“头雁”项目,推动创建一批“头雁领航”基地。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耕耘者振兴计划”。指导各地探索开展农民专业技术等级评定,推动认定一批“土专家”等乡土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典型激励行动。开展“最美三农人”“十佳农民”等典型宣传选树活动,做好“神农英才”“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高层次人才”“八桂之光”等项目人才推荐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激励“下沉”行动。组织开展第三届广西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认定一批“五一劳动奖章”“广西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八桂农匠”。推动建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鼓励科研院所、涉农院校专家服务乡村。实施新“三农”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提升年行动。研究制定全区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机构改革后全区涉农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政治轮训,对农业农村系统骨干开展全覆盖培训,继续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项目。加强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教育管理。加强农业职业教育。深化厅属学校“1本科2高职8中职”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一体化贯通融合发展,补齐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造一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点。
(三十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强化立法协调,推动出台《广西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广西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广西六堡茶发展条例》。加强政策法规和行业执法现状研究。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全区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培训。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加强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畜禽屠宰、农机、渔业、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执法。探索农业执法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机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普法主题活动,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争取建设一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程电子化。
(三十七)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影响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持续推进精文减会,让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抓具体工作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决一批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掌握工作时度效,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用心用情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落实好关心关爱工作,细致周到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十八)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地区,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清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推演。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信息报送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妥善处置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村外嫁女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防范和保障。推进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合作交流,健全信息宣传报送制度,深挖工作亮点经验成效。持续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抓好重大事项、政策新闻发布解读工作。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每月重点推进工作计划一览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18378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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