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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案例摘要:近年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减跑动等核心关键,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下大力气打通数据通道、打破信息壁垒、拆除行政藩篱,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通过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的方式,实现矿业权登记“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

  近年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聚焦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减跑动等关键核心,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下大力气打通数据通道、打破信息壁垒、拆除行政藩篱,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以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的方式,实现矿业权登记“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标准。2021年8月5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服务指南》,统一了四川省全省和重庆市全市范围内矿业权登记适用范围、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13个要素。2021年12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矿业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名称有关要求的通知》,统一了我省矿业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线上线下融合。2021年10月,自然资源厅对四川省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矿业权登记全程网办。同时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通办专窗,实现了线下异地代收代办。2021年2月2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使用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登记系统。2022年5月16日,印发了《关于抓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

  (三)精简要素。一是减跑动,矿业权登记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线下通过政务专递“异地代收代办”,实现所有事项“零跑动”。二是减时限,矿业权登记法定时限为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6个工日,承诺提速率60%。三是减材料,按照办事情形精细化配置申请材料;政府核发类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实现“免提交”;取消探矿权申请资料中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等资料,采矿权申请资料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等资料。四是减程序,简化探矿权转采矿权程序,取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事项,矿区范围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时一并确定。五是减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我省已暂停征收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部分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调整为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

  (四)电子证照。2021年8月24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大数据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启用自然资源领域9类电子证照的函》,明确了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要求各地部门要加大电子证照应用的宣传和推广。2022年10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第一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实施清单》,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亮证渠道、应用场景、试点范围。2023年8月,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电子印章。矿业权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颁证通知书、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各类文书、批复、证照均生成电子版并加盖电子印章发送至申请人政务服务网账号,与纸质实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智能审批。根据2022年7月12日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印发的《四川省第一批“智能审批”清单》,矿业权登记事项审批系统实现了账户安全及身份核验、办件基本信息核验、必填表单数据核验、申报材料数据核验、审查意见表单化等智能化审批功能。

  (七)便民通道。2022年5月和8月,我省矿业权登记相继开通了市县便民通道和报部便民通道,办事群众可以直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矿山所在市县主管部门核查意见与部级颁证矿业权省厅核查意见。市县意见采用表单化审查意见,线上不再使用红头文件,并对应配置了意见编号,即自然资源厅登记时通过意见编号直接获取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用再次上传申请材料。2023年6月,自然资源厅开通了矿业权许可证遗失补证便民通道,许可证原件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可直接在四川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

  (八)部门协同。部分矿业权登记事项按要求需要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使用费),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我厅按照税务系统数据接口要求,将核定的费源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缴费企业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在互联网进行申报缴费,完成申报缴纳后,税务部门将缴费信息反馈我厅确认核实缴费情况。解决了以往办事群众反复往返跑动的问题。

  (九)保障措施。2022年5月,自然资源厅建设了行政效能综合监管系统,对濒临超期的办件采取短信提醒,杜绝办件超期。2022年8月28日,印发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矿业权登记管理,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提升了登记效率。

  二、取得成效

  通过对全省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的持续深化,加快推进了自然资源领域矿业权登记数字化改革,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更加简便舒心。一是统一了全省矿业权登记事项名称和办理要素,规范了矿业权登记管理。二是整合统一了全省矿业权登记审批系统,统一数据归集共享接口。三是线上线下办理深度融合,办事群众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四是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五是切身为办事群众拓展特色便民服务,提供多元化服务。六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矿业权登记“零跑动”。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根本问题,让矿业权登记服务更贴心,办事群众更满意。

   责任编辑:周子琦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dxal/2023/10/10/a7462696808b451cb7f371da72c97b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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