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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活力 更加便民利企|贵州加快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24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加快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未逾期的不动产交易过户。

  “带押过户”是便民利企、当前加快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运行稳步回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强调

  各地要积极提供“带押过户”服务,做到群众和企业有需求,就能依法办、快捷办、安全办,应办尽办。凡是开展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2023年底前推出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贷款服务,并积极探索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贷款服务;各地要率先实现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并积极开展工业、商业等其他类型不动产“带押过户”。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通知》明确

  “带押过户”分为新旧抵押权组合、新旧抵押权分段和抵押权变更模式。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主要适用于买卖双方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办理流程为:买方、卖方和贷款方三方(或四方)先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约定不动产过户、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办理新抵押、注销旧抵押等内容。三方(或四方)再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新抵押权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填写一张申请表、三个申请事项。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依序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贷款方及时同步依序办理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业务。

  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主要适用于买卖双方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第一阶段办理流程:买方、卖方、买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卖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四方先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约定不动产过户、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办理新抵押、注销旧抵押等内容。买方、卖方、买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方再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填写一张申请表、两个申请事项。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依序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买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发放新贷款。第二阶段办理流程为:卖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新贷款后,应当立即办理卖方偿还旧贷款业务。贷款结清后,卖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单方申请,或与卖方共同申请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即时办结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变更模式主要适用于买卖双方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不动产过户、转让及变更抵押权借新贷,再还旧贷的方式,实现“带押过户”。办理流程为:买方、卖方、买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卖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四方先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约定不动产过户、抵押权转移及变更、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四方再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及变更登记(变更抵押人、担保范围、还贷期限等),填写一张申请表、三个申请事项。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依序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及变更登记。买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发放新贷款。卖方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新贷款后,办理卖方偿还旧贷款业务(如当事人另有其他还旧贷方式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带押过户”是便民利企、当前加快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运行稳步回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9月初,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共办理带押过户业务394件。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xwzx/xtyw1/202309/t20230921_8246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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