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2023-09-16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日照市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的治理效能,不断丰富机制的内涵和外延,持续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聚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林长、检察长以及林长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从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配合四个方面构建合作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宣传教育3个方面进行了保障。
二是搭建机制落实会务保障。为推动“林长+检察长”机制有效落实,多次召开全市林长+检察长工作联席会议,就实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各区县及时召开区县级层面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专项座谈会,确立对接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开展日常联络、协调及信息共享。
三是常态化开展“两长”联动。在关键节点,各级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院组成联合巡查组,对重点山系、林区进行巡林巡查,确保在森林督查、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形成合力;五莲县建立检察院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召开全县保护古树名木座谈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议,对有关乡镇下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东港区召开区检察院行政机关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提高公众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意识,针对野生动物保护下达“检察建议书”;邀请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日照市“森林文化周”启动仪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宣传。(岳树旺)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309/t20230914_441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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