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在辛勤的播种,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多伦县农牧和科技局郑重提醒:全县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
2.要经营适合本地区气候的农作物品种的种子。
3.要依法备案,建立健全进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六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
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5.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
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已种过品种表现等情况,选购适宜优质高产品种。
3.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公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二)“五不要”
1.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种植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303/t20230313_22723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