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

  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省级评估工作,组建评估专家队伍,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评估。

  市(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单位的遴选、指导、监督管理以及组织申报等工作。

  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日常监管以及申报等工作。

  二、评估流程

  (一)遴选指导。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拟创建企业,组织专家指导有关企业和地方确定生产单元,编写生物安全手册,做好监测、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验收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完成,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统一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

  (三)省级评估。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申请,组织评估专家组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时间

  2022年4月—10月,原则上10月31日后不再组织评估。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按照“全面实施、分批推进、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抓紧组织遴选创建企业,符合评估标准的养殖场,均可申请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省级评估。

  (二)加强指导培训,要定期对创建企业进行巡查,指导帮助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培训相关技术人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管理处 蔡德晋 0851—85287055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亚娟 13908530200

   

  附件:1-1.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

  1-2.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1版)

  2-1.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申请书

  2-2-1.贵州省规模猪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试行)

            2-2-2.贵州省规模牛(羊)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试行)

            2-2-3.贵州省规模禽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试行)

  附件.zip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29_736871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