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遴选的通知
S〔2022〕—21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农办经〔2022〕3号)文件要求,我厅拟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继续教育等的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有专兼职政策理论讲师、实践指导师和教学引导师队伍;
3.自愿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和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使用“耕耘者”振兴计划课程包和教学工具组织培训;
4.近三年组织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5.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送内容
请各机构填写“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见附件),并按照农办经〔2022〕3号(已公开发布)文件要求编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方案》。
三、相关要求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于4月19日17:00前将培训机构推荐表和培训方案发送至邮箱116073538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放弃。
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中选机构。
附件:“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联系人:陈丽娟;028-85505629、15202808495)
附件
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 |
|
地址 |
|
单位属性 |
|
经营范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可开班地区 | 全省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情况介绍 |
(5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培训经验、选聘师资情况等。)
|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4/18/adab6cb678df4b15ba6de04d911108c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