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可推荐申报成果奖28项,贡献奖45人,合作奖1项。
二、申报条件
按农业农村部申报通知申报要求,并补充强调如下:
(一)成果奖:推广过程中的技术集成、熟化等有重大或重要创新,组织管理水平国内领先或先进,创新成果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高、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成效显著;推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显著或较好,取得显著或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申报成果奖的项目,推广的技术或模式要符合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要求;生产规程不违背地方、行业或者国家标准;具有成果应用证明;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无重复报奖内容;成果无争议。每个成果不超过25个完成人(含25人),必须参加本项目实施过程一半以上,在申报项目方案设计、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咨询指导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完成人中,省、市(州)级相关机构各类技术人员比例不得高于30%,乡镇推广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人员不得低于30%。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并由本人签名,项目实施期所在单位盖章。申报成果奖完成人员身份必须真实。
(二)贡献奖:主要奖励常年深入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人员,为服务区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突出贡献,得到服务区域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主体人员。在一线从事科技扶贫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同时可适当放宽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时间限制。曾获贡献奖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合作奖: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形成协同推广机制;连续多年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模式;带动区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有重要引导和借鉴意义。申报合作奖的项目,要求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3年(含)以上。每个奖项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35人,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5个,每个合作单位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并由本人签名,合作实施期所在单位盖章。
(四)行政机关、公务员不能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人。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丰收奖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到申报日。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有关要求
贡献奖由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组织推荐,市(州)下辖县(市、区)数量少于10个的,推荐3至6名;市(州)下辖县(市、区)数量多于10个的(含10个),推荐5至8名。推荐人员中,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推荐人数80%以上,乡镇(含区域站)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推荐总量的50%以上,须涵盖种植业、农机化、畜牧兽医、渔业水产、能源生态等行业,包括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主体人员。
市(州)农业科研院所,每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贡献奖人员,不计入市(州)推荐指标总额。成果奖由申报单位主动申报,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合作奖由省级单位牵头组织申报,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分两个部分:第一阶段,各单位按照分配指标,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并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推荐函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农业农村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农业农村厅将对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申报和补正,申报书从农业农村部官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204/t20220414_6396365.htm。第二阶段,农业农村厅组织初评及公示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登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njtg.nercita.org.cn)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厅,同时完成网上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教处何世敏
联系电话:028-85505529,18828076869
联系邮箱:371723370@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邮编610041,收件人邹龙花,18030846690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4/19/91bc894091af495683458fe09280724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