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按要求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农经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农办经〔2022〕3号)要求,为有效利用政企合作平台资源,推进我省乡村人才振兴,现就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耕耘者”振兴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乡村治理培训以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论、方法,以及“积分制”“清单制”“枫桥经验”“村民说事”等实践经验为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突出规范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联合合作等内容。
二、加强宣传动员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吸引和动员年龄在18-55周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基层干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自愿参加培训。乡村治理参训对象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每个县(市、区)在10人以上,其中第一、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党组织书记要尽可能参加;武汉市蔡甸区、宜都市、秭归县、宜城市、大冶市和仙桃市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通知30%左右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理事长为重点,襄阳市襄州区、安陆市、竹溪县和蕲春县等4个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通知30%左右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
三、强化指导服务
(一)各市、州、县(区)要认真领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适时掌握参训情况(见附件)。各县(市、区)要抓紧通知和指导参训人员在“为村耕耘者”微信小程序上完成登录和报名、开展线上学习,并通过“为村耕耘者”培训管理系统,抽查了解教学情况,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培训机构要适时与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沟通,做好线下初训对象遴选等工作,我厅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并协调安排研学培训、进阶培训等班次,报农业农村部复核。
(三)线下培训要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蔡 晖、王海军
电 话:027-87667296、87667298
邮 箱:jfbhb@126.com
附件:“耕耘者”振兴计划参训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耕耘者”振兴计划参训情况表
县(市、区) | 参训人数(人) | 学习情况 | |||
乡村治理 | 新型主体 | 小计 | 学完人数 | 在学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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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tz/tnchzjjzdc_9026/202205/t20220510_4121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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