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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闽种站〔2022〕3号

  各承试单位:

  现将《2022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各设区市种子(种子管理、种子服务)站要做好辖区内试验点的检查指导工作。

  

  附件:2022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福建省种子总站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2022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鉴定评价水稻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他重要特性,为我省水稻品种审定和确定适宜的推广区域提供科学依据。

  二、承试单位

  承担早、晚稻区试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1,承担晚稻特种稻品种区试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2,承担中稻区试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3,承担中稻感光组区试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4,承担稻瘟病、白叶枯病抗性鉴定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5。

  三、参试品种

  共有126个品种(不包括对照)参加早稻迟熟组、中稻组、中稻感光组、晚稻中熟组、晚稻迟熟组、晚稻特种稻组等6个组别的试验,具体参试品种见表6~表9。

  四、种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一)供种量:早、晚稻组杂交稻每个品种提供8公斤种子,常规稻每个品种提供15公斤种子,中稻组每个品种提供7公斤种子,中稻感光组每个品种提供6公斤种子。

   (二)供种时间:各供种单位提供种子必须为非包衣种子,种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种子包装要扎实,每个品种装1包,每包种子内外应有品种标签,标明品种名称和试验组别。参试的种子早稻组要求在2月20日前,中稻组要求在3月25日前,特别提醒注意晚稻组不要过早供种,晚稻组要求在4月25日~5月5日之间送达省农科院水稻所。

  (三)寄种要求:参试品种务必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郑长林同志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邮编:350018 ;收件人:郑长林;电话: 13959196740)。

  特别提示:试验种子不得采用"托运"、"普通包裹"、"快件包裹"等方式运寄,否则不予收取。未按照规定时间、数量、方式寄送种子的品种取消试验。

   (四)种子接收:参试品种由省种子总站分组、编号后统一寄送给各承试(鉴)单位,各承试(鉴)单位收到试验种子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联系。

  五、试验设计与实施

  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排列(包括第I区组不能按试验方案中的品种顺序或编号顺序排列),3次重复,区试同一熟组应在同一田块进行,小区长方形,长、宽比为 2:1,小区面积13.32平方米,田块四周设保护行。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早稻试验田不作当年晚稻试验田;试验田土壤肥力必须均匀一致,管理一致;施肥水平略高于当地水平,施肥应写明种类、数量、施用日期。栽培管理上需防治病虫害。播种期和插秧期按当地习惯,株行距早稻以5×6寸或6×6寸,中晚稻以6×6寸或6×7寸为宜;杂交稻每亩净秧板播15公斤,每穴插3~4本;常规稻每亩净秧板播25公斤,每穴插5~6本。

  六、观察记载与结果报送

  各试验点务必指派专人负责试验,田间记载项目和室内考种项目按省种子总站统一印发的记载本所列项目及标准执行,试验结束后,早稻区试点应于8月30日前、中稻区试点于10月30日前、中稻感光组区试点于11月20日前、晚稻区试点于12月5日前将记载本盖章后分别寄到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和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以便归档。并发电子邮件至:LPL87830190@tom.com与QS83403274@163.com。

  七、特性鉴定

   (一)稻瘟病抗性鉴定

  1.鉴定单位

  承担稻瘟病田间自然诱发鉴定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5。

  2.鉴定设计

   (1)土地选择:鉴定圃宜选在排灌方便、土壤肥力中等偏上的老病区重病田。

  (2)育秧方式:采用湿润育秧或旱育秧。

  (3)田间排列:按鉴定品种统一编号和诱发种相间排列,二次重复;每个参鉴品种插4行,每行插5丛,20丛为一小区。常规品种丛插6本,杂交稻组合每丛插2粒谷,株行距为20厘米×17厘米;诱发种插2行,每行插5丛,在试验区四周插植诱发品种作为保护行。

  (4)田间管理:鉴定圃施氮量要高于当地大田用量20%左右。在整个生育期保持水层,不烤田,不防治稻瘟病及其他病害,防治虫害和其他栽培管理与一般大田相同。在鉴定圃诱发品种不发病时,要采取由其他田移入病株或采病叶撒在诱发行中间等措施以促使发病。如鉴定圃纹枯病较重,可在水稻分蘖盛期喷一次井岗霉素。

  3.诱发品种:诱发品种(感病对照)采用不同生育期的当地最容易感病品种混合播种、插植,并标明诱发品种名称。早季诱发品种为广陆矮4号+当地品种,中晚季诱发品种为明恢86+当地品种,其中广陆矮4号、明恢86由省种子总站统一邮寄。

  4.观察记载:田间记载项目和室内考种项目按省种子总站统一印发的记载本所列项目及标准执行进行。

  5.结果报送:试验结束后,抗性鉴定单位早季于8月15日前、中晚季于11月15日前将记载本盖章后寄到省农科院植保所阮宏椿和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收。并发电子邮件至:hcruan@126.com与LPL87830190@tom.com。资料整理按品种编号排列填写。

   (二)白叶枯病抗性鉴定

  1.鉴定单位

  承担白叶枯病田间人工接种鉴定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5。

  2.鉴定设计

  (1)播种育秧:按正常季节播种育秧,早稻秧龄30天,中、晚稻秧龄控制在25天以内。

  (2)移栽与管理 :每品种按序栽插3行,每行10穴,每穴一粒谷苗,株行距为20厘米×20厘米,每隔10个品种各栽插抗病品种和感病品种作为对照;鉴定圃施肥水平高于一般大田,注意及时防治虫害,整个鉴定期间不使用杀菌剂。

  (3)病原菌菌悬液制备:将保持的当地具有代表性的白叶枯病优势菌系接种用于培养基斜面上培养48~72小时后,用无菌水洗下菌液,配制成3亿/毫升的菌液,现配现用。

  (4)剪叶接菌:在水稻幼穗分化期剪叶接种,一般在傍晚用手术剪刀蘸菌液剪去其中一行植株叶片顶部2厘米长,每穴接5张叶片,每个品种接菌50片。

  (5)病级调查:接种20天后,当感病对照品种病情稳定达9级时按全国统一标准用目测法调查。

  3.对照品种

  感病对照采用当地感病品种或金刚30,对照品种抗性表现,作为评判试验是否有效的标准。

  观察记载

  田间记载项目按省种子总站统一印发的记载本所列项目及标准执行进行。

  结果报送

  试验结束后,抗性鉴定单位早季于8月15日前、中晚季于11月15日前将记载本盖章后寄到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收。并发电子邮件至:LPL87830190@tom.com。资料整理按品种编号排列填写。

  (三)米质检测

  米质检测由省种子总站统一指定有关试验单位取样送相关单位检测,米质检测样品早稻区试由沙县良种场、连城县良种场提供,中稻区试由南平市农科所、尤溪县种子管理站提供,中稻感光组区试由南平市农科所提供,晚稻区试由沙县良种场、南平市农科所提供。米质检测的样品须单独另行种植,不设重复,小区面积5平方米。栽培管理要求:中等偏下肥力,防治病虫,黄熟时及时连同稻秆收获,自然挂起阴干,阴干后手工轻搓脱粒,确保样品谷黄熟饱满、无病虫害、无穗发芽、无霉变,谷样含水量13~14%。每个参试品种取稻谷样品1公斤。

   (四)DNA指纹鉴定

  参试品种由省种子总站统一送到福建农林大学作DNA指纹特异性和一致性鉴定,检测有异常的品种,将立即终止该品种参加试验,对品种申报单位给予处罚,申请者所在课题组停止参加省级统一试验一年,并通报所在单位。

  八、转基因成分检测

  参试品种由省种子总站统一送到福建农林大学作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有异常的品种,将立即终止该品种参加试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申请者所在课题组停止参加省级统一试验两年,并通报所在单位。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不浪费试验资源,申报单位在申报参试前须组织多点品比试验,对品种熟期特性有较好了解,并备足发芽率及纯度好的参试种子。对在试验中发现参试品种与参试熟组熟期偏差太大以及发芽率低、田间整齐度差的申报单位将酌情予以惩罚,申请者所在课题组停止参加省级统一试验一年,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为保证试验连续性,各申报单位要及时备好下年度参试种子,对下年度进入继试或生产试验品种,没有种子或种子量不够的将直接予以终止试验,不予保留到再下一年度试验。

  (三)承试单位在播种前应将试验田所在位置及田间安排示意图报所辖设区市种子(种子管理、种子服务)站和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若试验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请将相关图文资料存档并及时报告,以便核实。

  (四)承试单位一旦接到销毁转基因种子的通知,要认真、及时做好销毁处理,不得外泄。

  (五)各设区市种子(种子管理、种子服务)站应督促承担区域试验的单位做好区域试验工作,确保试验任务顺利完成。

  (六)当区域试验对照品种的产量低于同组参试品种平均产量时,以该组平均产量作为产量对照评判指标。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xdzy/tzgg_6125/202202/t20220221_58431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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