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作者:佚名
北京地区各测绘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和2022年统计季报工作的函》(自然资测绘函〔2021〕71号)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以下两类测绘资质单位需填报统计年报:
(一)取得资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新申请资质单位。2022年新申请资质的单位不需要填报。
(二)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复审换证的单位。
二、填报地址
访问自然资源部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测绘”子栏目,登录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址:http://zwfw.ch.mnr.gov.cn),进入测绘地理信息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填报。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在2022年4月25日前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填报。
(二)对于填报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自然资源部整理了《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常见问题》(附件1),一并发各单位。如填报中另有问题,可按需求填写自然资源部统一设立的共享文档(附件2),按问题类型进行分类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常见问题
2.统计年报填报问题分类登记文档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89150303、55595390;
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3881603、63881607;
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持QQ群:860613241)
附件1 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常见问题(2022.4.12版)
附件2 统计年报填报问题分类登记文档
原文链接:http://ghzrzyw.beijing.gov.cn/zhengwuxinxi/tzgg/sj/202204/t20220413_2675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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