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布局优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布局
优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
情况的通告
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我分局对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布局优化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79条,经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共计六类,现将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停车问题
1.居民反馈意见:小区停车场不配套,京汉旭城小区17、18号楼车位少,居民停车难,建议在18号楼西侧建停车场。
设计单位意见:本方案已在京汉旭城小区西侧及衙门口路北侧规划2处公用停车场,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可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2.居民反馈意见:1615-048B不同意规划为地上停车场。
设计单位意见:充分考虑居民意见,为减少停车场对周边居住区的影响,1615-048B地块优化为绿地,并考虑用地功能复合兼容性,利用1615-048A及048B地块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补足地区民生短板,满足附近居民停车需求,符合公众利益。
我分局意见:采纳双方意见。
3.居民反馈意见:1615-048B地块规划为200个停车位,该位置为京汉旭城南门的停车位,规划后,原停车位的车主对于新的规划车位,是否可以优先考虑停车,还是按照市政停车要求办理居住认证。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方案经优化利用1615-048A及048B地块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下一步将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规划公用停车场的使用权分配问题。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规划选址问题
1.居民反馈意见:建议更改地块编号1615-726D社区卫生中心选址,重聚中街早高峰送孩子上学上幼儿园和看病的车辆叠加更加拥堵,周边聚兴园等小区居民早高峰出行不便。
设计单位意见:充分考虑居民意愿及建议,将1615-726D社区卫生中心与其西侧1615-726C公园绿地互换位置,缓解重聚中街早高峰交通拥堵问题。
我分局意见:采纳双方意见。
2.居民反馈意见:建议地块编号为1615-726D用地由社区卫生中心改为公共停车场,解决重聚中街向南打通以后路边停车和聚兴园小区南门内减少的车位。
设计单位意见:本方案充分校核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缺口,补足民生短板,为方便居民就医,规划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15-726D地块交通便利,且处于居住区相对中心区域,便于服务周边居民,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及布局要求。且在周边其他地块规划公用停车场用地,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可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居民反馈意见:建议将地块1615-048B变更为托幼用地,将地块1615-702变更为公用停车场用地。
设计单位意见:本方案充分核算区域教育配套缺口,并综合幼儿园服务半径、地块现状使用情况,规划将1615-702用地优化为幼儿园,补足学位短板,解决周边居民需求。在1615-048、726A地块规划停车场两处,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可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三、公服设施
1.居民反馈意见:建议在1615-726地块或者1615-724地块增加菜市场等便民设施,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设计单位意见:已在规划方案中结合上位规划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等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校核,补足了范围内各类街区级与社区级设施缺口,并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菜市场属于非独立占地设施,不在本次公示方案中体现,下一步将结合建设及供地计划统筹研究。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2.居民反馈意见:规划小学和中学什么时候开始建设,规划是什么样的学校。
设计单位意见:规划小学为30班小学,规划中学为42班完全中学,下一步将结合周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开工时序研究。
我分局意见:采纳双方意见,经商区教委,1615-707中学用地,计划建设一所42班完中,计划2022年启动前期工作。1615-712小学用地,计划建设一所30班小学,目前该地块土地未入市,待土地入市后启动前期工作。
四、市政设施
居民反馈意见:M11号线东延在鲁谷大街还是在重聚中街设站,位置在哪里,周围居民都比较关注。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方案仅针对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布局进行优化,不涉及轨道交通站点规划。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M11号线东延已纳入线网规划及三期建设规划开展前期研究,车站设置需考虑全线的功能定位、线网关系、站间距的合理性、周边客流需求、工程实施难度等因素比选形成。后续我分局将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进一步深化研究,做好对沿线群众的服务。
五、公园绿地
居民反馈意见:这片区域公园太少,就只有京汉小区西边的口袋公园,能否将现在这个口袋公园规模扩大,方便周围居民,这样也有消遣娱乐的场所。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方案已在1615-726C、724、706等地块规划公园绿地,可满足周边居民休憩、娱乐需求。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六、道路交通问题
居民反馈意见:聚兴南街规划将小区一分为二,不合理。北重西厂南路退让距离不够,与京汉旭城小区距离过近,影响居民生活,且待修建道路应当考虑历史原因,保留小区围栏。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方案仅针对衙门口地区三大设施布局进行优化,不涉及道路交通的规划实施问题。
我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涉及聚兴南街和北重西厂南路的道路工程实施问题,后续将由区交通委根据区域交通需求情况、地方财政情况、周边居民诉求意愿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ghzrzyw.beijing.gov.cn/chengxiangguihua/ghlgg/sjs_ghlgg/202203/t20220318_2634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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