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陕自然资发〔2022〕6号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厅研究制定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27日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省委《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扎实做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结合我省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效能实施。努力培育具有陕西特色的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为“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管理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系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创新发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系统普法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关于产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系统观念,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全过程。
二、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阶段和重点内容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建立领导机构,确定联络人员,报省厅备案。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2月至2025年6月),各地要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下半年),省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组织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将分别在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阶段,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全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继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使国家工作人员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坚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
(三)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准确把握和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特别是与自然资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要明确权力边界,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制作高质量普法产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全社会正确了解、掌握、遵守、运用民法典。
(五)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政策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宣传周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三、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参照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推行“四个一”学法工程,即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一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一次法治业务培训。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建立行政与司法系统互学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组建法治宣讲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设立法治工作室,建立法治咨询员队伍。
(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进规划馆、地质博物馆、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并积极申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优化完善各级自然资源网站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资料,拓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探索深入开展“送法工程”,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按照“谁制定、谁解读”原则,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充分发挥一线岗位宣传阵地作用,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向社会主体和人民群众深入讲解、大力宣传法律。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等制度,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年度述法等机制,切实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12月30日前要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法、畏法、用法、守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加强关键岗位法治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建立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岗前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法律规定,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对本规划所列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改革试点选择、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岗位锻炼和职务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222/58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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