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权限矿业权出让登记事项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和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应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降低相对人办事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部署安排,现就省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业权申请资料报送方式和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以下简称“电子证”)应用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日起,对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登记的矿业权,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电子文档,无需同步提交纸质文档,具体矿业权登记审查事项办理网址见附件。线下申报方式未变,鼓励矿业权人尽量采取网上申报。
二、自2022年2月1日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以颁发电子证为主,根据矿业权人需要,可同时颁发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与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此前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纸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仍然有效,无须申请更换为电子证。矿业权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登录本公司账户后,可查看电子证,自行打印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已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可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的“有效期内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查询”栏目(https://zrzyt.ah.gov.cn/site/tpl/1034675711)查询。
四、申请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含划定矿区范围、注销通知书)时,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相应的纸质文档,并与之前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可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窗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或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矿业权登记审查事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省厅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有关事项的函》(皖自然资矿权函〔2020〕10号)同时废止。
窗口咨询电话:0551-62999745、62999747、62999748。
接收补正资料的公共邮箱:ahzwfwkyq@163.com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矿业权登记申请事项办理网址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tzgg/146439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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