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配备精干力量,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调处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司法、住建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抓实抓细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积极稳妥化解纠纷
强化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重复访、“硬骨头”等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实行建账、对账、交账、算账的“清单化、闭环式”办理机制,分类处置。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以登记为导向,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效化解宅基地权属纠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已经移交的地方,积极做好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尚未移交的地方,积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做好登记资料的移交。同时,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完善配套的纠纷化解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预警、研究分析、集中调处、回复反馈、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把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分门别类查找深层次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底前报省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2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tzgg/146457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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