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2021年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各项法治工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
一、健全完善职能体系
做好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完成整改方案、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报告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
调整并发布2021年度省自然资源厅权责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指导市、县两级统一相同事项的名称、依据、类型。
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和实际情况,修改厅行政职权事项内部工作流程和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
加强厅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厅法治工作机构履行内部法律顾问职责,广泛征求外聘法律顾问意见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立法。会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初步形成修订草案文本。启动《贵州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前期工作。
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工作。配合完成《矿产资源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起草修订相关工作。
配合省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工作。对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司法厅和省直有关单位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积极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率。
继续推动落实“谁作为、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厅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履行好组织、协调工作职能,提高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厅承办的复议和应诉案件,每半年通报一次,将案情、审理结果等情况在厅内网公开。
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和意见》,出台授权或委托贵阳贵安行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省级审批权的具体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贵阳贵安的发展。
统一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收件清单和审查要点,全面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
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今年底前完成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新设探矿权登记、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延续登记、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新设采矿权登记、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抵押备案、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测绘作业证办理、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等1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审合一”。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制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监督三个阶段“多测合一”技术导则。
探索建立全省土地资源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强化土地全流程管理,实现“一张图”“一个平台”管全省的批、供、用、补、查、登。
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2021年底前在所有市县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一窗”综合受理,加大热线整合力度,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
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政策文件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提出审查意见,用好在线审查平台,做到审查留痕。
组织对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修改情况,组织对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废弃与新修改法规法规政策不吻合的内容或文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一期法治培训。利用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方式,开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学习。派员参加部、省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努力提高干部法治思维的能力。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日,充分厅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等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统一安排,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
开展在线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利用省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的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七、严格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制定本系统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运用,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监管和督察。全面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重点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无证采矿、越界采矿行为以及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行为。采取挂牌督办、挂图作战、挂账销号的方式,督促各地扎实有效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7/t20210722_6921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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