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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奏响测绘资质改革新乐章 ——《贵州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测绘资质的服务质量,2021年7月9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今后全省测绘资质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资质改革力度非常大,自然资源部将现行测绘资质等级由甲、乙、丙、丁四级减少为甲、乙两级,取消现行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至20项;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由自然资源部审批外,其余的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省级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批,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取消办公场所、地图安全审校人员、无人机操控技术人员等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精减了审批资料。

  我省在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审批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规定》。一是为了方便测绘单位好查找、好理解、好掌握、好填报,《规定》按章节归类为总则、资质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附则6个部分的内容。二是在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测绘资质的不同业务类型及行业管理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增加12条的内容。三是在资质管理系统保留市(州)初审环节,进一步提高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属地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主动性,压实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四是为探索我省测绘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压实市(州)管理责任,提升市(州)测绘行业管理能力,为下一步测绘资质改革打基础,将管理能力强、基础条件较好的贵阳市和遵义市两个市辖区范围的测绘资质单位分别委托贵阳市、遵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规定》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省测绘资质单位市场竞争力,激发测绘市场活力。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7/t20210715_69024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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